社会审计学院(中审学院)本科生各党支部、团支部: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,学院拟于5月上旬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,现将确定2026年上半年本科生发展对象人选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
1、德育方面
(1)锤炼思想品德,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、启智润心;
(2)加强政治学习,厚实理论功底,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且成绩合格,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,加强磨炼、增长本领;
(3)遵守组织纪律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吃苦奉献精神,在学校重大工作或集体活动中有良好表现;
(4)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、工作和学习情况,端正入党动机,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,在考察期内递交书面思想汇报4篇及以上;
(5)获得过一次校、院级及以上表彰(指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”等荣誉称号);
(6)综合素质测评等级“B+”及以上。
2、智育方面
(1)平均学分绩点3.0及以上或专业排名前50%,且无积欠学分现象。
(2)至少获奖学金(含“社会工作奖”及各类单项奖)一次;
3、体育方面
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,体质健康达标、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达合格;
4、美育方面
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,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,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,塑造美好心灵。
5、劳育方面
(1)认真参加各类实践(实习)活动和义工服务活动,综合表现良好;2023、2024级同学2025年春学期和秋学期(即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)或上学年的义工服务活动积分累计8积分。
(2)原则上近一年内宿舍卫生评比应获文明宿舍及以上,评比获标兵宿舍者优先考虑,无任何宿舍违纪行为。
6、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满一年,且青共校结业。
7、其他情况
凡符合以下条件一项或多项者,在必备条件有所欠缺的情况下,经学院党委评议,可酌情考虑给予党校学习资格。
(1)少数民族学生、边远地区学生和文体特长生,在智育条件方面中,可适当放宽标准;
(2)对个别特别优秀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,智育条件可适当放宽。基本程序为:党支部推荐、党委审核。
“特别优秀”指在省级及以上英语、数学等学科学术型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,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,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、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职业生涯规划大赛、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,在校学生会、大学生艺术团等各类学生团体的活动中表现突出(可征求校团委等部门的书面意见)等;
“作出突出贡献”指在校、院的中心工作、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,或见义勇为等。
二、推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1.推选程序:
本次发展对象推选工作的具体程序为:学生个人申报、学院团支部评议、辅导员推荐、党小组及培养联系人推荐、学院党支部考察、学院党委审核、公示。
2.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(1)4月16日,学生个人申报,填写申请表(附件1)。
(2)4月20日前,各班团支部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召开班级会议,对申请人进行民意测评(要求班级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80%),并填写申请表(附件1)中班级推荐意见及汇总表(附件2)、群众投票测评材料(附件3);同时召开群众座谈会,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,须有两名党员参加,将相关情况填入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(附件4)。各团支书需在4月20日22:00前,将附件2电子版以 “学院 + 班级” 格式命名打包后,分学院报送:社会审计学院发送至邮箱 sheshendangjian@163.com,中审学院发送至邮箱 zsxy_zzglzx@163.com(附件 2 中辅导员意见和党支部考察意见可暂不填写)。
(3)4月20日前,团支书统一上交各班申请表(附件1)、群众投票测评材料(附件3)、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(附件4)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,全部材料统一交至社审A204:社会审计学院材料交至学生党建中心桌面,中审学院材料放置于中审学院桌面。学院各党支部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考察,形成支部推荐意见。
(4)4月23日前,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对象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核,讨论提出初步人选,报学院党委审核。
(5)4月24日前,学院党委开会讨论,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并公示。(逾期未申报者视同主动放弃)
三、相关要求
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取消本期发展对象申报资格;
1、社区卫生未达条件且无特殊贡献者;
2、提交信息弄虚作假者;
3、近一年内被通报或通报批评者;
4、其他违规违纪现象造成严重影响者;
四、注意事项
1、附件一:需手写,且无涂改痕迹。
2、附件三:参加人数比例要达到4/5以上(含被测评的同学,被测评的同学可自评及互评);班级民意测评需有两名正式党员在场分别计票、监票,计票人、监票人须由党员代表分别签字,计票人与监票人不能为同一人;各支部党员对接班级表发至团干部群内,由各班团支书联系党员(本班党员可以指导本班);支部书记签名与相应时间无需填写。
3、附件四:相关材料须手写;内容记录应详实,包含发展对象的优缺点;需有两名党员参加;各团支部应提前按规定联系好本班参与座谈的同学,党员代表担任主持人,除了两位党员代表外还需要至少7位同学(应包括班团干部、所在宿舍小寝室同学、普通同学);拟发展对象必须回避座谈;党员代表指定团支书或其他班团干部填写群众座谈会记录;主持人、记录人不能是同一个人,且不得是发展对象本人字迹;谈话人签名处应为所有参与会议的同学姓名(包括两位党员代表)。
4、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:需提供汇总表中填写的全部证明材料,包含成绩单、上学年综测等级表、近两学期所在寝室卫生评定情况截图、校级及以上的所有表彰证书、奖学金证书、青共校完整结业证书、pu平台义工服务活动积分截图。
5、所有材料中涉及到党支部名称应填写为:社会审计学院第一学生党支部/中审学院第一学生党支部。
6、如因非本人因素导致的宿舍评比不达标或其他特殊情况,不符合参评资格,但本人一贯表现优异,为学院、学校做出过积极贡献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等重要奖项荣誉,可以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,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院,由学院统一进行集中评议。
报送的材料是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,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,认真、细致地把好初审关,确保程序、材料的规范、准确、齐备,因程序、材料不合格未通过审查的,将不在本批次发展。如有违规操作,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推选工作由各学生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,本规定适用于社会审计学院(中审学院)全部成建制班,由社会审计学院党委负责解释。
社会审计学院党委
2026年4月16日
附件4:________同志入党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.doc
